2021民法典劳动法规定?
2021 年民法典劳动法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劳动合同的订立: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同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3.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2021 年民法典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
4. 用人单位的责任:民法典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5. 劳动争议处理:民法典劳动法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同时,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时效。
6. 特殊劳动者的保护:2021 年民法典劳动法对特殊劳动者予以保护,如女性劳动者、残疾人劳动者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特殊劳动者,并应当为特殊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
7.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民法典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副本。
8. 工资支付:民法典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工资。同时,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以上是 2021 年民法典劳动法的主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要时刻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新劳动法全文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新劳动法全文的详细内容是: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法保胎假有哪些内容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根据《劳动法》第62条、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1、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工作时间标准内容是什么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5、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6、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7、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8、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9、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26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劳动法调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内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咨询劳动法、工伤问题(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向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哪些赔偿内容)
- 本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交通事故已经理赔,由于用人单位未能为我缴纳社保,所以现在向单位工伤索赔,目前已经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请问以下赔偿项目是否合理: 1、一次性伤残补贴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交通事故中已经理赔的治疗费、营养护理费、停工留薪费、未成人年及无收入来源老人的抚养费是否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理赔,网上查询有的说只能补差额不足部分,有的又说可以。如果可以理赔,依据的是哪一条款?如果不可以理赔,则又是依据的哪一条款? 希专业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本人江苏省内,不知江苏省是什么标准?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你的情况已经认定工伤,当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和伤残待遇。由于你已经取得了相关工伤待遇,但不一定涵盖全部。如果今后还会产生医疗和护理等相关费用,那当然是要企业来承担的,比如伤情复发。关于伤残待遇的规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x3000;&x3000;(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x3000;&x3000;(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关于江苏省具体规定,可以百度《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另外提一点:企业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要求企业给你补交所有应缴纳的社保,如果企业不执行,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具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同样可以咨询社保局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