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年司法实践的趋势来看,法院对送达程序的重视逐渐提升。送传票之前,法官一般都会先打电话跟你确认身份。如果打不通,法官才会思考公告送达。
那种既不去法院受领,在法官上门时也躲着不见或者不告诉具体地址,甚至被堵住了也拒不接收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比如:
一、 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坏了
不接传票无法阻止诉讼程序,顶多只能拖上两个月(公告期)。首先,你恶意向法官的工作增加了流程与难度,他就会对你有意见。向人的观感就是心虚,甚至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如果前面拒接传票,后面再出庭应诉的话,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你很也许是责任的上限。
二、 无法知道对方的诉求与证据
不接传票,不去法院阅卷,那么对方在起诉状说了啥子、拿出了啥子证据你都不了解,即使对方的起诉书漏洞百出、证据链条支离破碎,你能抓住漏洞反戈一击的机会就这么消失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三、 无法及时答辩纠正视听
现实中,法官对答辩状的印象往往比起诉状要更深些。一份饱满充实的答辩状可以调动起法官那根敏感的职业神经,这对后续庭审质证、抗辩都很决定因素。可是如果拒收传票,不作答辩,那传到法官耳中的就是原告的一家之言。
四、 无法跟踪诉讼程序
不接传票,大概率你也不会应诉。庭审中间发生了啥子你也许永远也无法了解了,裁判结果也只能去网上搜法院公告才能得知。壹个不小心,上诉期限都会有失。
所以,接到法院电话别怕,收到法院传票也别怕,认真读读起诉状,评估一下对方的牌面,再思考要不容出庭应诉,要不容请个律师,这才是理智成年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