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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燕子李三是个什么人(历史上真有燕子李三这个人吗)

网友提问:

历史上的燕子李三是一个怎样的人?

优质回答: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一般认为,燕子李三是李景华。

李景华是清末出生,长在民国时期的人。

此人是河北人,出生在贫困农民家庭,父母双亡,从小跟着叔叔走江湖谋生。

少年时期,李景华和叔叔流浪到沧州。叔叔因身体有病,不再走江湖,留下做点小生意。

李景华无法依靠叔叔在生活,只能在沧州做些临工。

不过,他从小手脚就很灵活,是练武的好材料。而沧州又是武术之乡,有名的拳师众多。

于是,李景华就拜当地拳师为师,学习了一身武艺。

有意思的是,李景华学艺之初就对拳脚功夫兴趣不大,反而很注意学习奔跑、跳跃尤其是攀爬的技术。

有一个老师认为他心术不正,将他逐出师门。

其实,由于家庭贫困,又是走江湖的孩子,李景华从小就会一些扒窃的技术。他叔叔虽然是走江湖卖药的,恐怕也是利用扒窃贴补家用。

所以,李景华可以说就是一个惯偷。

此刻他学习这些技术,目的不言而喻。

拜师失败以后,李景华又去当地著名戏班学艺。在戏班里,李景华倒是学会了各种杂技技术,有些擅长攀爬和类似于今天跑酷的技术。

学艺期间,李景华老毛病又犯了,在戏班子里面偷了东西,被赶了出去。

此后,他不再拜师,也不从事其他工作,而是成为职业小偷。

李景华的偷盗技术非常高明。

当年大户人家多修建很高的围墙,晚上有家仆守夜、巡视,贵重物品往往上锁。

而李景华其实没有什么拳脚功夫,倒是特别擅长攀爬和潜入。

据说,李景华可以攀爬上七八米高的院墙,哪怕院墙并没有什么落脚点也可以借助绳索。

李景华潜入富户人家的时候,走路悄无声息。除了自己轻手轻脚以外,他还有特质的厚底布鞋,走路没有动静。

从20年代开始,李景华沿着平汉铁路到处作案,偷到了很多大户。

到1934年,李景华被民国政府抓捕,1935年1月判处12年徒刑。

需要说明的是,李景华并不是什么好人,同故事传说区别很大。

李景华本人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李景华之所以失手,一说是他从抽大烟变为了吸食海洛因。然而,一次盗窃中,他突发毒瘾,导致浑身颤抖,从偷盗现场跌落,被巡逻的警察发现,所以被擒获。

因为这些恶劣的嗜好,李景华的开销非常大,所以必须不断的盗窃,连了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家都不放过。

李景华的所谓劫富济贫,也不存在。劫富确实是有,这是因为穷人没钱,他不去偷富人难道去偷穷人?怕是偷五十家穷人还不如偷一家富人。

至于济贫,除了对妓院里面的妓女大方以外,李景华没有这种撒钱行为。

至于抗日,根本是同李景华毫无关联。

其实李景华的拳脚功夫很一般,退一步说就算厉害也没用。

因为李景华牛逼的二三十年代,中国民间到处都是枪支,农村土地主家中都有长枪短枪看家护院。城镇的商户、票号中,多放着枪支发,防止被人抢劫。

李景华就算神拳无敌,身体终究不能挡子弹,所以拳脚功夫毫无作用。

而且,李景华并非没有失手过,他曾经多次被捕,因为当年对盗贼处理的不重,所以蹲不了多久加上行贿,李景华很快会被释放。

然而,1935年这次就不同了。

因为李景华盗窃时,被巡逻仆人发现,为了脱身将其打伤,伤势还不清。

结果,李景华被判刑12年。

而李景华仅仅在监狱里面过了不到1年,他就死了。

原因一说是被看守虐打,但更多人认为李景华是死于停止吸毒。

他被捕时已经39岁,吸毒长达20年时间,身体已经很虚弱,根本离不开毒品。

关入监狱以后,李景华无法吸毒,又被重镣锁着,没有多久就呜呼哀哉了。

李景华在当时算不了什么,因为杀人越货的土匪多如牛毛。

然而,李景华死后3年,《燕子李三》一书在东北出版,在全国畅销,大约在这时起,他作为侠盗的形象一点点被竖立起来。

其他网友回答

随着有关燕子李三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相继问世,一个活跃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城的侠盗形象,深入人心。

经过艺术手段加工的李三,身怀绝技,武功高强。不但飞檐走壁如履平地,还能自如出入戒备森严的豪宅大院,来无影,去无踪,盗取富家钱财犹如探囊取物,根本无视那些守宅护院的家丁保镖。即便偶然间被发现,也能毫发无伤地全身而退。

更为甚者,影视中的李三,不仅是一个劫富济贫的好汉,而且还是一名抗日志士,是人们心目中的侠盗。其形象高大伟岸,散发着满满的正能量,充满着传奇色彩。

(燕子李三剧照)

那么,历史上真实的李三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和艺术人物李三有何区别呢?

真实的“燕子李三”有多个版本,有人说他是河北保定的李景华,也有人说他是山东禹城的李圣武,还有人说他是河北沧州的李云龙。但最为史学界所公认的,应该是李景华。

李景华出生于1895年。幼年丧父后,随叔父流落到素有武术之乡的沧州地区。生活无以为继的李景华,以干杂活为条件,拜在当地一些武师名下,学到了一些粗浅的武功招式。

由于李景华瘦小干枯,上房爬树却灵巧迅捷。因此,武师们便着重教给了他一些攀爬和奔跑之术。这让李景华受益匪浅,其翻墙越脊的功夫,也大为长进,一般人很难望其项背。

由于贫困,此时的李景华可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为了生存,他利用自己学到的一些本事开始小偷小摸,经常在半夜时分潜入有钱人府邸,盗取财物。

18岁时,李景华随着一个江湖戏班进入河南洛阳,开始了在全国各地巡回卖艺的生活。但戏班里,会经常莫名其妙地丢失财物,有人公开指责是李景华所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李景华主动离开了戏班,由此正式开启了他的盗窃生涯。

在此期间,他偷盗了几家有钱人,还窃取了洛阳警备司令的左轮手枪,受到官府通缉。无奈之下,李景华只好隐姓埋名,潜伏在少林寺继续习武,这让他的所谓轻功更趋娴熟,偷盗本领也增强了不少。

离开少林寺后,李景华流窜到了平津一带,继续干起了偷盗营生。

(燕子李三剧照)

所谓“术业有专攻”。李景华在偷盗上,还确实是有一些功夫的。他可以头朝下,身体紧贴墙壁,借助特制工具,像壁虎一样在墙上移动;也可以利用绳索或铁爪,轻松地攀爬上高耸的围墙和树木;还擅长利用一些天然的物体,如墙壁、树木等,借力翻越屋脊或围墙。当然,李景华还擅长开启各种不同种类的锁。

李景华偷盗时有两个特点:一是只偷大户,从不骚扰贫苦百姓。二是每次得手后,他总是要在现场留下一些标记。有时是“燕子李三”的字条,有时又是一只用纸叠成的燕子。渐渐地,“燕子李三”的名头,越来越响。

李景华做过一些大案,“光顾”的名人也很多,包括大名鼎鼎的段祺瑞,国务总理潘复以及军阀张宗昌等人。李景华偷盗所得的大部分财物 都用于自己挥霍。所谓的“劫富济贫”,纯粹是传说。他的钱财多半用在妓女身上和吸食鸦片上,接济贫苦百姓几乎没有。即便有过几次,也只是他随意处置赃物的一种方式,并非有意为之。

1934年春天,李景华被北平警方抓获,送进感化所。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感化所的巡官史海山,两人一见如故,在感化所里秘密地结拜为兄弟。在史海山的掩护下,李景华白天呆在感化所里,晚上偷偷溜出来作案。

因此,在李景华被关在感化所的在那段时间里,北平城里居然还频现“燕子李三”的作案现场。百姓由此相信,又一个李三出现了。当然,每次李景华“凯旋”后,自会给史海山奉上一大堆赃物。

(燕子李三剧照)

1934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景华尾随听戏回家的丽华绸缎庄经理潘国英,悄悄潜入潘的住所,藏身于杂物间。待夜深人静之际,李景华乘潘家人都进入梦乡后,偷偷地溜了出来,直奔潘国英的内室,盗窃了众多贵重物品。同样,李景华也分了一部分赃物给他的合作者史海山。

但是,史海山在处理赃物时,被警方发现,于是被捕入狱。

李景华获悉情况后,为了打探消息,当夜就爬到了警方审讯史海山的房顶,偷听审讯过程。不料中途鸦片烟瘾发作,非常难受,不慎弄出了声响,被警方当场抓获。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以“强盗罪”判处李景华12年徒刑,李景华不服判决,上诉到高院。但还没等到高院复审,李景华就因肺痨发作,于1936年1月死在了看守所里,时年40岁。

因此,历史上真实的“燕子李三”和传说相去甚远,他其实就是一个惯偷,和侠盗、抗日英雄等根本沾不上边。只不过由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和后来艺术的需要,才将李三刻画成了传奇英雄。而且越传越神乎,以致演绎成了人们心目中的正义形象。

( 参考资料:《燕子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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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中国人们常常为了方便,好把人的名子省略掉,按别人的出生的顺序,“因为以前一家都好几个孩子”按排行好叫个张大,张二、张三,或李四、王二什么的,历史上有过几个燕子“李三”的传说,各有各的版本。

那我就按题目来回答历史上的李三。

燕子“李三”是根据民国特大刑警案作者“张建安”案例改编的电视剧,热播的李景华,“李三”他小时候就是个小偷小摸,他后来拜了一个佛门的武功高师石敢当的师弟,是五台山的法慧和尚,这就电视剧里的堂畿和尚的原形,李景华在和尚那学到轻功飞檐凌空,学到了异于常人的本事,从此李景华从一个小偷小摸,改头换面成了一名江洋大盗,专偷高官巨富,什么高宅大院,如履平地,再也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在华北一带名声大震,就连那些有保镖有警卫的官府照偷不误,后来象洛阳警备司令家,“六不总理”段其瑞家,民国北洋军阀时期最后一任国务总理潘馥的家,就连民国军阀人称混世大魔王的张宗昌家也未辛免,都来去自如,得手成功后用白纸扎个燕子,写上燕子李三,明目张胆的向对方亮明身份,这单生意是我“李三”干的有本事找我来,华北一带警暑谈“李三”色变,开创了一代大盗风范,把偷来的东西分给穷人,可以算是个义盗。

要说他是什么样人,我认为他是个瘾君子,要不是抽大烟,他也不会死到监狱里。

就句老话说的好,好啥的最后被啥帮架,这话一点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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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李三在民间传说中是民国时期一位有名的飞贼。人们大多把燕子李三描绘成飞檐走壁的神偷侠盗。有的文艺作品甚至把燕子李三与大刀王五和霍元甲并称。1977年由王新民导演的电视剧《燕子李三》里面塑造了一个亦正亦邪的李三形象。

那么,真实的燕子李三是什么样的呢?其实,在全国有两个燕子李三,一个是河北涿州的燕子李三,原名叫李景华,又名李鸿。主要活跃于上世纪30年代的平津地区。另外一名就是山东的燕子李三,叫李圣武,主要活跃在建国前后。因为两人都是来无影去无踪,飞檐走壁莫奇怪去去就来的类型,官府很多次围捕都无可奈何。所以老百姓就把两个燕子李三的故事合在了一起。

因为李景华比李圣武活跃时间早,所以后面我们称李景华为老燕子李三,李圣武为小燕子李三。

老燕子李三李景华,幼年流落沧州,学了一身武艺。后来流窜到平津地区作案。李景华作案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他专偷豪门富户,第二个是他是每次做案以后都喜欢在现场留下一个白纸叠的燕子。因此他的外号就叫燕子李三。

老燕子李三其实不是没有被捕过,但是他每次被捕之后还能够再出去作案,这就增加了他的传奇效果。1934年,老燕子李三再次被捕,被关押在北平感化所。感化所的狱卒史海山跟燕子李三一见如故就跟他结拜了兄弟。每天晚上史海山放燕子李三出去作案,燕子李三把所得的赃物分史海山一半。

后来史海山有一次出门销赃的时候被人发现,于是很快被捕。燕子李三就偷偷跑出来,爬到审讯史海山的房顶上偷听。结果听了半截儿,突然烟瘾发作,点了个火,想要抽烟,结果被人发现,再次被捕。

1935年,燕子李三因为肺痨发作死在了北平看守所时年四十岁。

另一个燕子李三就是山东省的李圣武,也被称为小燕子李三,他生于1920年。这个燕子李三不仅烧杀抢掠,而且偷盗成性,无恶不作。他还曾经潜入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渠的府中行窃。并且因此名噪一时。

1948年9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济南。作为一直在济南活动的小燕子李三此时并没有离开济南,还在继续作案,当时济南的人民公安法小燕子李三列为头号通缉犯曾经多次组织抓捕但是都被他逃脱了。

后来公安机关经过广泛的摸排,确认燕子李三已经潜逃到了江苏徐州,藏在他的一个姘头的家里。1949年6月24日,公安机关在江苏徐州他的姘头的家里以查户口的名义潜入将小燕子李三抓获。

1949年10月27日,作恶多端的小偷惯匪小燕子李三,在济南被枪决,时年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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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正的燕子李三是沧州人,系沧州献县城西临河乡东镇村人,其第五代、第六代、第七代孙都健在,但轻功基本失传,献县所有老人都知道此事。在临河乡东镇上村更有许多关于燕子李三的故事。

2010年春节,燕子李三第六代孙李连周正式收世侄李二辉为燕子李三第七代功夫传人。燕子李三,是一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人物。他行踪不定,每次作案后,为显示自己艺高胆大,还故意戏耍权贵,仿效传奇小说中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以表示“此事由爷做”,与外人无关。“燕子李三”的名头即由此而来。

燕子李三死于1936年。3年后,一本《燕子李三》的书在东北出版,迅速畅销全国。在上海,以燕子李三为题材的电影也被拍摄出来,风行一时……直到现在,燕子李三依然是许多人心目中的神秘人物。这不,关于燕子李三的电视连续剧又热播了。

燕子李三原名李景华,1894年生于河北涿县。幼时随叔父到沧州落户,艰苦度日。沧州习武之人众多,他也跟着学了点武艺。因其禀赋较好,身体轻快,渐渐地,爬墙上树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比。由于家境贫寒,及其年纪稍长便开始四处偷盗,曾在河南、湖北等地屡屡作案,有一次竟然偷了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家的财物,名声大振。

为了增强本领,李景华曾隐姓埋名到少林寺学艺,几年苦练,功夫大进。此后,他沿着平汉铁路线来到平津一带活动,曾在北平右安门外关厢居住,放开胆子大量作案,不久以后便有了“燕子李三”的名头。

燕子李三究竟有什么样的高超武艺?他当然不会有传说中的“燕子三超水”的轻功,不能在水面上点水而行,但他的武功确实非同小可,这可以从他的作案对象中看出。

他的作案对象不是小家小户,而是深宅大院、高墙阻隔、护卫森严的富家大户。在这些地方,他能够来去自如,可见他有超常的手段。

据当年燕子李三的辩护律师蔡礼回忆:“燕子李三确实会一些武功。他能头朝下,身子像壁虎一样紧贴墙壁往上爬,他曾在白塔寺高高的大殿墙壁上爬过,这一招儿叫’蝎子爬’。

他还会点气功,不知怎么一用气,脚后跟的那块骨头便能缩回去。他随身带一条绳子,绳子一端拴一个铁爪子,把绳子往树上或木梁上一扔,铁爪就抓在木头上,他便顺绳子爬上去了。

正因为这样,侦缉队虽多次对他严加缉拿,但是很难抓到。就是抓到了也看不住他,他的脚后跟骨一缩,铁镣就脱落下来。所以他在北平曾七次被捕,七次脱逃。”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开始审理燕子李三盗窃一案。此案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当燕子李三被押进法庭时,法庭气氛十分热闹。法官连喊多次肃静,庭内才慢慢安静下来。燕子李三虽脸色惨白,但神情十分镇定,还以江湖规矩向在场旁听者拱一拱手。

他对自己的偷窃行为供认不讳。可是,他没想到,潘国英为发泄自己的怒气,不仅告李三偷窃,而且指控他行窃时行使了暴力。法官听信了原告的一面之词,认定燕子李三犯有“强盗罪”。

李三不服,当场大声申辩:“诸位老哥们听着,我燕子李三虽然偷窃,但绝没有使用暴力。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做过的事我认了,但我没做的事,我是绝不能认的。”

法官对此置若罔闻。1月24日,李三被从重判处12年徒刑。为防止李三逃跑,判刑后特地给他戴了一种残酷的刑具“木狗子”。这种刑具在脚上戴3年,双腿就会残废。李三不服这一判决,向河北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由于此案影响较大,河北高等法院接受了李三的上诉要求。然而,律师界没有人愿意为李三辩护。

最后,河北高等法院指定由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礼作为李三的辩护律师。他仔细查阅此案的卷宗并多次到看守所与李三面谈。李三对蔡礼十分信任,有问必答。

又一次审讯开始了。在法庭上,蔡礼为李三辩护说:“李三作案时并没有强暴行为,因此不应以’强盗罪’判处。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江洋大盗,只不过是一个窃贼,按照民国法律,即使从重判处,最多只能判8年徒刑。

给他判12年显然过重,与律条不符。因此我请求法庭降低囚禁年限。同时,’木狗子’是一种很不人道的刑具,早应该彻底废除,给李三上这一刑具与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相抵触,请求撤销。”

法官对此没有当庭作出处理,决定改日再审。李三对蔡礼为他辩护十分感激,曾写公开信予以称颂。然而,他没有等到最高法院的重新判决,便患病身亡,时年4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