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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就是等于”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好吧。)

总包配合费
         在我们工程量清单中,总承包服务费的含义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那么具体如何计算费用呢?        费用定额讲得狠清楚,A: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       也就是个总包单位只是配合做做资料,那就只收1%。
      B: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总包单位服务配合过程中发生了塔吊脚手水电等的直接费支出,那就按2%-3%计算。       但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总承包服务费”如何计取,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而清单计价实施16载之后,仍未能够与各类版本的施工合同相兼容。      比如现在工程的合同仍然沿用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的概念。
     比如这个工程合同中的总包配合费约定不调整 ,但其费用内容与上述B何其相似。

               比如这个工程合同中的总包管理费约定不调整 ,但其费用内容与上述A何其相似。
         而这份合同中总承包服务费又是这样约定:

        那么这个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到底如何调整呢?

        也许事实上总承包服务费就是等于”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但是别忘了我一向主张的我们这个行业的两个天使,客观和公正,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我们任何主观上的理解和判断都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所以总承包服务费就是等于”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这个观点也许正确,由于前面提到的不兼容的问题,却没有任何法律文件和合同条文的支撑。
       我向来只冷冷地看冷冷的合同约定文字,本合同明确约定总承包服务费按实调整,费率不变,欧凯,没有问题,本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其他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此约定执行。
      同时本合同约定总包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投标报价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欧凯,没有问题,不调就不调,反正本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也找不到这两个费用的踪迹。
       本案例再次证明对清单计价的理解以及用合适精准文字进行的表述,对于在这个专业中经年砥砺前行的人们是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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