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资表格式
2019年1月1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后,大家是否有以下困惑:
个税如何计算?为何我计算出来的个税与个税系统计算结果不一样?
个税交给个税系统计算的话,系统并不能计算“实发工资”;
个税系统导出的工资表并不能满足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需求;
……
总之,没有一份自己计算的EXCEL工资表,工作中会产生了各种不便!
下面我就帮大家解决这些困惑:
工资表模板在本文最下方,使用前请先深入了解新税率表和累计扣除法:
下面请看2019年1月的个税计算(工资所属月份为1月,发放月份为2月)
计算方法一:请您判断是否正确
Step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社保和公积金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除费用
=16000-(1280+320+80+1920)
? -(1000+400+1500+1000)-5000
=3500元
Step2:对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个税
个税=3500*10%-210=140元
您觉得以上算的对吗?
上面的算法有两个错误:
1、没有采用“累计预扣法”
2、用错了税率表
错误1:应采用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比如,2月工资表中应发工资累计数就是1月和2月的应发工资合计数
错误2:应采用最新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正确的计算过程如下:
2019年第1个月工资条:
2019年第2个月工资条:
Step1:计算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数应为1月和2月的合计数)
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应发工资-累计社保和公积金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11000+16000-6075-7800-5000×2
=3125元
Step2:以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表计算个税
全年累计应交个税=3125×3%-0=93.75元
本月应交个税=全年累计应交个税-截至上月末累计已交个税
? ? ? ? ? ? ? ? ? ?=93.75-0=93.75元
【重点分析】
第一种方法跟改革之前一样,按月计算个税,不同月份独立计算。
第二种方法(累计预扣法)与第一种方法有本质的区别,不会因为工资的延迟发放或预先发放导致不平衡的现象。
以上举例中,第1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5元,这在第2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时,产生了抵税效应,也就是说第1个月没抵扣完的扣除数可以在第2个月继续抵扣。
举例中,错误的那张税率表其实就是把2019新个人所得法的税率表除以12得出的一个税率表,这个表仅仅是过渡期间(2018年10月-2018年12月)使用的税率表,进入2019年1月后就不适用了。
到此,相信大家已经掌握累计预扣法和新税率表了。
接下来就是留给大家的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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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019工资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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