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到标题会奇怪,不靠法律靠什么?靠谁的拳头大嘛?
是的,不好意思,真的是这样。
这次惨遭前夫杀害的西藏女孩拉姆,家里很弱,只有一个妹妹,父亲年纪已大,没办法保护她,她文化水平低,十几岁就结婚生子,婚内一直被前夫虐待,后来狠心离了婚,最后惨遭前夫放火烧死。
借债还钱,杀人偿命,拉姆的前夫也在放火过程受到了重伤,即使康复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不少人聚焦于拉姆婚内一直被丈夫家暴,认为法律在这个阶段没有及时干预,倘若及时干预,就不会有后来的惨剧发生。
网民有这个想法,可谓是痛惜于一个年轻而美丽的生命离我们而去,还是以这么悲惨的遭遇。但针对家暴这个事,我们有时也要承认,法律也不是万能的。
一个社会的运行,法律只是起到拖底的作用,法律更注重事后的惩戒而非事前的预防,要想任何犯罪发生之前都能预防,估计只能靠《少数派报告》中的监控人犯罪的思想了。
我们国家至今没有废除死刑,可是有死刑就一定能制止杀人犯罪了吗?不少命案都是激情杀人,最近几个月出现的连环杀人案,都是罪犯杀了一家几口以后自杀了。面对这种罪犯,法律的惩戒一定是比较滞后的。
就像去年滴滴司机随机杀害女乘客以后自杀的案件那样,凶手都死了,你追究一个死人法律责任有啥意义呢?
更不用说,法制社会讲究的罪罚对等,家暴的性质很恶劣,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一个巴掌、踹两脚在身上,实际伤害有限,更不用说旷日持久地伤害鉴定。
我之所以对法律处理此类事件的不抱太大希望,主要基于个人的经历和一部分现实的复杂性。
在这里说一两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
大概在七八年前,我老婆买杯奶茶的时候,被悬挂着的广告掉下来给砸伤,砸到了颈部,住了半个月的医院,医院判定是颈椎错位。出院后又在家休息了一个月,随后就面临着追究肇事店铺责任的事情。
肇事方是个加盟店,店主柏学斌垫付了四千块钱住院费后就拒不出现了,对,我在此披露一下这个人的名字,要谴责此人不负责任的行为。随后只好找到了奶茶店的总店,好在总店领导还算负责,支付完医疗费后,又帮忙找了律师,要求我们起诉这个柏学斌。
肇事者的户籍在上海宝山区,于是向宝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康复的费用,总计约三万五千元,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请求金额。不是缺这个钱,而是肇事者态度特别蛮横,因此必须走法律程序让其付出应有的赔偿。
我们当初是9月提交的民事诉讼,被法院一拖就拖到了年底,年底法院又要面临诉讼关闭率考核的任务,于是又约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结果肇事者拒绝接受条件,坚持走完法律程序,这么一等,又拖到了第二年的开春。
开春后我咨询了律师,经过律师的再三催促,案件终于排上了号,法院在第二年四五月份的时候,通知我太太去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必须要到指定的医疗单位,不是我们常去的医院。带好相关材料、片子,我们去了靠近江苏路的某家机构,排好队,看完材料后,处理的医生给了一个相对中庸的意见。即认定广告牌砸下来是造成了部分伤害,但可能又不是特别严重。
最后法院也是根据这个结果,判了一个折中的意见,诉求三万多,最后可能也就赔了一半,好在奶茶店提前将钱款赔付给了我们,这个结果也可谓是不好不坏吧。
这就是我们国家司法建设的现实,除非是性质特别重大的案件,否则一般的殴打、肉体伤害,对人的惩戒是极其有限的。
第二件事,就是关于威胁和报警问题。
我大概10年前,做过一阵二房东,主营张江那里的动迁房。大的动迁小区交房以后,从房东那里整租下来,一租就是五年,简单装修以后再租给散客。
当时有一套玉兰香苑的电梯房大一房,我改装成两房后出租,租给了一个福建小伙子,他说也就他和女朋友住。结果房子租给他以后,我总是收到物业和隔壁邻居的投诉,说晚上总是听到他和女生吵架,声音太大,扰的四邻不得安宁。
于是我上门和他沟通,却发现不止他和他女朋友,还是两个女孩子,一男三女住在一起,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沟通后这个小伙子表示房子他不租了,要我退他押金。
开玩笑,房子是你主动退租,我怎么可能退你押金呢?
于是此人开始耍赖,先是哭穷,表示自己收入很低,哭穷无效后开始耍流氓,说你不给我房租我就拿刀砍你。
这种事我见多了,会吃你这一套嘛?你敢动手,我自然敢打110。那小伙子看我也不好吓唬,随后偃旗息鼓。但事后我还是给辖区派出所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下经过,然后咨询警察同志,像类似租客威胁对房东产生伤害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对其进行惩戒,比如说治安拘留什么的?
警察同志只问了我一句:他到底打你了没有?
我说目前还没有,但是他已经表达了类似的想法了,我得先报警啊。否则他哪天真对我产生伤害了怎么办?
警察说那我们没办法,警察只能管已经发生的伤害行为,他要真的敢伤害你,你报警了我们一定会抓他的。你知道我们每天要接多少个类似的威胁电话吗?我们哪有精力一一去核实?
事已至此,我也知道单靠警察是处理不了类似泼皮牛二这种人的,但房客违约,我也不可能把押金退给他,否则我以后怎么做生意?
最后的处理方式很简单,我找了本地的亲戚,我的表哥。
我表哥喊了他两个朋友,都是上海体校练皮划艇的,身高一米九,体重两百多斤的那种,直接上门过去,要求租客限期搬离,如果他敢动手,就把他的头打烂,然后把房子里面他和那几个女孩子的东西全部扔掉。
最终的结果处理的相当圆满,租客面对我带的几个人时温顺的像一只绵羊,再三表示一切都是误会,当天只是酒喝多了说的浑话,再宽限个两天一定搬走。
事情结束后,我请表哥和他的朋友吃了顿饭,然后每人给了一包中华香烟,全部成本不超过300块钱,花费时间半个上午,事情就这么圆满地得到解决了。
由此可见,女性面对家暴问题,有时靠法律,未必能解决问题。家里有几个兄弟,才是最好的办法。姐夫妹夫敢胡来,大舅哥小舅子上去一通胖揍,警察来了,也不管,保证男方老实的多。
再回到拉姆被伤害的问题,不少家暴案件酿成重大伤害后,公安机关总是被质疑和诟病事件产生苗头时处理手段过轻,没有起到惩戒犯罪的作用。
然而事实远比案件更为复杂,我四舅在老家当地做公安局副局长,辖区经常会接到女性的报警,控诉遭到了伴侣的虐待和伤害。可是警察真的去了以后,不少女性一看警察真的要把自己老公带走,马上就翻供,说刚才只是家庭矛盾,一时冲动才打110报警,现在已经和好了。
还有一种情况,警察把男人带走,第二天女人就跑到派出所来要人,要人不成就在局子里面哭闹,家庭矛盾产生的伤害,被害人的控诉是主要的证据,一旦被害人否认了自己遭到了虐待,那么法律真的是无能为力的。
小说《血色浪漫》有一个重要剧情:宁伟看到一个男人打女人,见义勇为把那个男人打了,结果人家是两口子,马上一致对外要求赔偿,闹的很大,导致宁伟被迫退伍。
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两口子打架如果外人干预,这两人往往会立马联合起来一致对外,导致很多人不敢干预。警察可能稍微敢管,但是如果遇到奇葩夫妻也会很头疼,就好像前段时间“鲍律师和某女”,他俩一闹矛盾女的就报警,哄好了就否认报警,所以从立法到社会观念都要改变。
最后,如果有人问我,你说了这么多,那靠法律也不行,是不是我们就要回到丛林社会呢?
不好意思,是不是丛林社会我不知道,但是这世界总归还是人多力量大,拳头大的说了算,也许这有点社会达尔文主义,但事实就是如此。
我们改变不了事实,只好尽量武装自己和保护自己,有女儿的,多生几个,将来互帮互助,也是一种解决方案。
还有种方式,那就是各行各业的人最好多认识几个。电影《教父》的片头,商人包纳塞拉痛陈自己热爱美国、奉公守法,但仍然惩戒不了伤害自己女儿的混蛋,无奈之下不得不求助于科里昂,才让伤害他女儿的混混受到了惩罚。
想想也是,如果这个包纳塞拉有桑尼这样的大儿子或者迈克尔这样的小儿子,那几个混混还敢伤害他女儿吗?
为了下一代能互帮互助,趁着国庆放假,有条件的就赶紧行动起来,抓紧造人。
祝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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